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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业务:南海社保、三水社保、顺德社保、高明社保、禅城社保

热点案例:单位在职工停工留薪期内,要如何发工资?

案例:

经理,我在咱们公司干了两年了这次受伤也认定工伤了。

可是,治疗期间这几个月发的工资太低了,跟我原来每月的工资福利待遇比低多了。我要求公司按照受伤前的工资福利待遇水平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充差额。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辽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王某工伤治疗这段时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需要接受工伤医辽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时间。

本案中,公司未按王某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是不合规的。

结论

公司应按照王某受伤前的工资福利待遇水平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补足差额。

业务

南海社保、三水社保、顺德社保、高明社保、禅城社保

广东全省社保、发工资、代签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外包,处理劳动纠纷、工伤事故报销、女性生育待遇处理等等

欢迎大家来电咨询:

HR黄生

/V: 183 1944 4741    QQ:262845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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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伯集团简介:公司2003年3月成立、全国自有80+分公司、广东省内27个分公司、办理全国270个城市业务、数百个服务团队、服务各行各业公司企业上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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