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定位是企业根据发展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机构,是企业突破和掌握行业和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抓住科技战略制高点的创新平台。主要负责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和创新人才培养,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重视尖端技术的发展,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2)在行业技术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具有作权。近两年(申请年前两年)获得授权专利10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2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获得软件作权15项以上。
(3)企业技术创新机制较好,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4)研发投入高,机构上年度技术研发费用不少于15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
(5)研究、开发、试验条件相对完善,研发场所固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6)申请企业按国家分类标准定义为中小工业企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7)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有违法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