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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领域“揭榜挂帅”项目征集需求领域
聚焦“两强一增”农机研制补短板行动、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以及农业传感器与专用芯片、农业机器人、丘陵山区实用高效作业装备等,开展“四新”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支持农业物质技术装备领域新产品、新装备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
二、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领域“揭榜挂帅”项目征集对象条件
(一)征集对象
项目需求征集对象为发榜方,是指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的、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征集条件
发榜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需求应聚焦制约我省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可持续发展、同行业具有竞争优势的核心技术。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项目需求应包含明确的技术指标、成果形式、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
3.发榜方不得存在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情况。
4.发榜方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2%,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保证项目完成后能率先在企业推广应用。
5.发榜方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领域“揭榜挂帅”项目工作程序
(一)征集榜单。发榜方提出需求榜单。各县(市、区,简称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发榜方提出的榜单进行论证,凝练县级榜单,并向市科技局推荐。市科技局对县级榜单进行遴选,形成市级榜单,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
(二)论证发榜。省科技厅对各市推荐的榜单组织开展形式审查、专家论证,择优遴选出影响力大、公益性强、应用面广、产业急需的榜单,并向社会公开发榜。
(三)对接揭榜。由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科技特派团组建单位,以及科技特派员(团)服务的法人实体进行揭榜。揭榜方选择揭榜项目,主动与发榜方对接,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
(四)立项实施。省科技厅针对揭榜项目进行评估,经公示后下达项目立项计划。由发榜方与揭榜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后,签项目任务书,并启动实施。
四、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领域“揭榜挂帅”项目相关申报材料
发榜方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完整填写《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领域“揭榜挂帅”项目需求表》。
2.发榜方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或超过2%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和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的研发费用为准,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统计部门数据做重要参考)。
3.发榜方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五、其他有关要求
各市科技局推荐“揭榜挂帅”项目需求不超过2项。请各市科技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并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核查,将推荐函、项目申报材料、项目需求汇总表寄送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