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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开展市重大科技项目支持方向
聚焦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围绕《芜湖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确定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方向,突出重点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延链,集中力量成体系解决一批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卡脖子”问题,赋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强化科技支撑引领,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1.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和“卡脖子”技术问题,集中力量组织攻坚,着力突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核心技术,力争在重点产业细分领域抢占技术先机,提升产业技术供给能力。
2.优势产业共性应用技术升级。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发展的技术短板,瞄准国际国内技术制高点实施攻关,着力实现对全市经济拉动性强、与产业关联度高的共性、难点技术升级,显著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带动全市乃至全省相关产业技术水平提升。
3.农业及民生领域重大技术攻关。支持生物种业技术攻关、农产品精深加工新技术的研发,支持智能农业、现代农机等关键技术攻关。支持面向重大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国家布局等事关全市社会重大利益的重大科研项目攻关。
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开展市重大科技项目支持方式
依据《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对立项的重大科技项目,按其项目研发投入的50%给予z高1000万元补助。按照项目立项、重大技术突破、验收通过三个阶段滚动支持。当年支持项目不超过10项。项目补助资金由各市县区、开发区财政资金先行到位,市本级财政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配套分担。
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开展市重大科技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芜湖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稳定的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申报单位为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正增长,研发费用不低于100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的工业企业,或有研发投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项目研发内容应聚焦产业发展“卡脖子”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产业拉动性强的关键基础件、重要材料及重大工艺,影响全市社会发展重大利益的民生技术难题,通过技术攻关能显著提升全市产业整体创新效能和推动全市社会民生发展。
3.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按照项目立项、重大技术突破、验收通过分阶段设立“里程碑”式可考核指标。并明确攻关目标指标参数、知识产权归属、研发投入、实施时限等内容。
4.项目主持人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科技人员。
5.市重大科技项目实行定向委托实施。申报单位须承诺并有能力保障项目研发投入,且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研发攻关完成后率先在本企业推动应用。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及“卡脖子”技术项目,申请单位自筹资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对农业及重大民生技术项目,申请单位自筹资金投入不少于600万元。
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开展市重大科技项目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支持方向自主申报,并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于3月1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提交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2.择优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围绕区域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和技术短板,对照重点支持的技术方向和申报要求进行初审,择优排序推荐,并于3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函》《2022年度芜湖市重大科技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市民服务中心7楼市科技局窗口,电子版发至邮箱。
3.受理审核。市科技局依据推荐函和项目推荐清单,受理申报材料,并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对申报单位条件和申报项目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受托服务机构形审结束向市科技局提交专项形审报告和项目情况审查表(汇总表)。
4.考察评审。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及市直部门对项目开展论证和考察,考察项目单位的实施能力和申报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并联合各县市区、开发区共同组织评审。
5.立项实施。依据评审、推荐和客观评价结果,择优立项。客观评价中对上年度研发费用支出同比增幅较大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予以加分。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市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
以上就是本次项目的具体内容,欢迎您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