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预包装类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经营范围增加销售食品,有固定经营场所
办理范围:北京昌平区登记注册的内资,外资,个体
办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办公营业设施清单,内部平面布局图,电子交通方位图。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
4、《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资料复印件(仅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供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6、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等食品贮存场所(包括自有和租赁)的,在申请时还应提供仓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说明文件。
7、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护保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料,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网店链接地址、食品经营流程等材料。
9、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申请时还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在申请许可前应当先行取得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办理范围:朝阳区,丰台区,海淀区,通州区,西城区,东城区,大兴区,昌平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平谷区,延庆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
北京正德祥企业策划事务所解决各区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销售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可以为您提供地址,增项,审批办理服务,如您有需要,欢迎您随时致电我们合作,为您一步到位,省心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