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认证就是我国强制产品认证的简称。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通行规则,国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和公共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产品认证制度。国的认证
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强制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的强制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的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的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
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须经国指定的认证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认证管理的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
,增加了建筑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四)国的对强制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的强制认证标志名称为"我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
。我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国统一确定强制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
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强制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正式开始受理申请。原有的产品认证制度和进口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