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申请条件的企业;
成都市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一、受理范围:
1.具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申请条件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申请经营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机构名称,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与其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设施;
(3)有3名以上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的专职工作人员;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
三、实施部门:
本行政许可办理部门为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为二级,分别地市级,区(县)级。
1.权责划分(市)
市属单位及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单位申请设立职业中介机构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审批。
2.权责划分(县):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单位申请设立职业中介机构的,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
四、许可条件:
1.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审批:
1)有机构名称,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与其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设施;
3)有3名以上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的专职工作人员;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不予审批的情形:
1)凡没有机构名称,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与其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设施,不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予批准。
五、申请材料:
01.申请函:
申办理由,申请业务范围,具备那些相应的条件,筹备情况等,署名应当规范,其中,主管部门申请合理机构的,由主管单位盖章,新设立机构须由发起人签名或盖章,兼营机构该机构公司章。
02.《人力只有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0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04.公司章程;
05.内部管理制度;
06.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制度;
07.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08.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0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工作人员名册,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的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师资格证书;
11.工作人员的社保证明。
成都市人力资源许可证申请经营业务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