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混改对民企要求门槛?I37搜索I68O苑佳俊48O6。
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都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有人将其视为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有的地方和企业一哄而上、盲目跟风,有的地方和企业瞻前顾后、裹足不前。那么,究竟应该如何正确看待和有效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呢?
国企混改的存在性和必要性
在我国,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体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性质和优越性的微观经济主体,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新中国成立七十年以来,尽管随着时代的变迁,国有企业的功能和组织形式发生了变化,但国有企业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建设中所发挥的上述重要作用是始终如一的。无论是在改革开放之前,还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国有企业在中国的重要性和特殊地位不容置疑。但国有企业从过去到现在总体上一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国有企业改革仍然任重道远、十分紧迫也是不容置疑的。特别是进入新时代,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国有企业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更好发挥中流砥柱作用、切实肩负起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使命,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进一步适应国际竞争。
为此,苑佳俊的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企业。根据这一精神,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新时代深化国企改革的关键抓手和重要突破口,而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企业是深化国企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方向和基本目标。